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0:0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7:55
所谓房产产权70年的说法是误说,准确来说,70年期限是对于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期限而言,房屋所有权是终身所有,无所谓是否到期,国家无权没收,更谈不上赔偿。房屋存在即享有所有权,除非房屋灭失。当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如果地上房屋依然存在并可以使用,国家也无权收回,不过业主应该按照国家*续交土地使用费(租赁费)。关于土地使用费应严格区别于市场地价,将远远低于市场地价,所以业主续费将不会构成巨大经济压力。当然,关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续费标准,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明确*,我们一起期待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7:55
不收回。
1、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较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较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较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较高为40年。
3、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远的。
4、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17:56
70年后就是拆迁了,跟国家有啥关系,没有赔偿的,到时候就按照正常的拆迁程序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