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23:0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0 15:21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5 村级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听取意见、调查论证、集中研究后,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二、村“两委”商议。村“两委”班子成员对村党组织提出的初步意见,充分讨论、发表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三、党员大会审议。党员大会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讨论审议。村“两委”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完善方案,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村民会议决议。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进行讨论表决。讨论事项经到会议或全体村民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必要时,可邀请驻村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五、决议内容公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名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10天以上,并设立意见箱。公告期间,如发现决议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重大问题的,按程序修改完善,重新进入决策程字。 六、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并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执行的进度、账务等;对在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执行的进度、账务等;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需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变化较大的再次提交村党组织按民主决策程序解决。 村级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听取意见、调查论证、集中研究后,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二、村“两委”商议。村“两委”班子成员对村党组织提出的初步意见,充分讨论、发表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三、党员大会审议。党员大会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讨论审议。村“两委”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完善方案,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村民会议决议。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进行讨论表决。讨论事项经到会议或全体村民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必要时,可邀请驻村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五、决议内容公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名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10天以上,并设立意见箱。公告期间,如发现决议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重大问题的,按程序修改完善,重新进入决策程字。 六、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并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执行的进度、账务等;对在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执行的进度、账务等;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需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变化较大的再次提交村党组织按民主决策程序解决。 七、民主评议监督。设立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外的村民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决策、实施进程进行全面审核审查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作为每年民主评议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要依据。村级民主自治决策的重大事宜,同时接受上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