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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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1:48
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生效,以南京市为例。
《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九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缴费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金由财政补助资金、居民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组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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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覆盖、保基本,促进制度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促进制度保障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统筹城乡、保障公平,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四)坚持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实行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多层次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ke.baidu.com/item/%E5%8D%97%E4%BA%AC%E5%B8%82%E5%9F%8E%E4%B9%A1%E5%B1%85%E6%B0%91%E5%9F%BA%E6%9C%AC%E5%8C%BB%E7%96%97%E4%BF%9D%E9%99%A9%E5%8A%9E%E6%B3%95"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百度百科-《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1:49
社区居民医保是每年的年底缴纳下一年的费用,当年缴纳下年有效,居民医保必须连续缴纳,才能连续有效,如果中断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即那年没有缴纳,那年不能享受医保),但不需要补缴,从补缴年份开始重新计算享受医保*。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采取以*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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