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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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17:52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8以泰安市教育局名义拟定一篇关于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精神的通知现就近期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系要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辅导员工作例会、学生主题班会、板报宣传、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主题教育活动。1、严格落实学生外出请假制度。各系要在放假之前,通过召开学生主题班会的形式认真学习《运城学院学生请假规定》(院学字〔2015〕6号修正),要认真履行学生请假销假手续,增强学生的纪律意识。对学生请假期满未按时返校的,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准确掌握学生动态,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无故不报到学生。2、严格宿舍管理。通过学习《运城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院办字〔2015〕19号)和《运城学院学生走读管理办法》(院学字〔2009〕42号),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对宿舍消防安全、夜不归宿、私自在外住宿等安全隐患,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给予彻底整改。同时对强化走读学生在外住宿安全(交通、消防等)和守法教育。3、外出安全教育。辅导员要结合交通安全、外出旅游安全和毕业生就业安全以及传销、校园贷等违法现象,经常性提醒学生,对重点学生采取重点关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各辅导员通过纪律意识教育、安全教育把学生外出情况告知辅导员作为一种常态。辅导员要在小长假(清明节、“五一”假期)前了解掌握学生外出情况,强化学生外出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