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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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8 22:15
法律分析:普通*开具红字*方法如下:
1、填开《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2、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
3、销售方开具红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的红字*。分为红字普通*和红字*专用*。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第三条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普通*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