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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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4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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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6 18:18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的审判程序分为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具体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三编第二章。
(1)开庭准备
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阶段,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指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
(4)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指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从程序上讲还是法庭审理的一个独立的诉讼环节。被告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案件的判决关系到被告人的切身利益。在作出判决前,再给其一次陈述的机会,听取他对案件的意见,既可以让被告人独立完整的叙明自己的意见,强化合议庭对辩护的印象,也可以弥补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辩护的不足之处。
(5)评议和审判
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评议的任务,就是根据已经提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包括对附带民事诉讼和赃款、赃物进行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6 18:18
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很清楚,可以查看刑事诉讼法具体条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6 18:19
一、开庭前的准备
(一)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
(二)宣布法庭纪律:
(三)审判人员入庭程序
二、法庭调查前的准备
(一)宣布开庭、核对被告人的人身份
(二)宣布案由案号
(三)宣布到庭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
(四)告知被告人相关的诉讼权利
(五)征询回避
三、
法庭调查
(一)宣读与陈述
(二)讯问和发问
(三)定罪事实的调查
(四)量刑事实的调查
(五)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六)宣布认证结论
(七)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法庭调查。
四、
法庭辩论
(一)定罪辩论
(二)量刑辩论
(三)刑事部分法庭辩论小结
(四)附带民事部分的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六、休庭评议
(一)定期宣判的情形
(二)当庭宣判的情形
(三)退庭程序
七、宣判程序
(一)入庭程序
(二)继续开庭
(三)起立宣判
(四)退庭程序
八、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