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能拿到什么应得的补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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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3 16:55
易法通解答:
如果你们公司辞退你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那你可以拿到的经济补偿金为两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你可以拿到的赔偿金为四个月的工资。法律没有规定公司必须发给员工年终奖,所以能不能拿到年终奖就要看你们公司的规定了。
因此,你们公司是以什么理由辞退你的这个证据很重要,你要注意保存证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咨询易法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3 16:56
我认为你属于下面的第1种情况。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3 16:56
裁员不是单位单方意思表示,需经过劳动部门审批。
如没有批文,或者是解除的实际情形与解除理由不一样,或解除的方式违反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应给与相应的赔偿,你是工作两年应当支付4个月工资。
如果是与你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是却是公司经营困难得到劳动部门审批应给与经济补偿金按每一年补偿一个月。
而且如果真的是裁员,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员工10%
切忌不管是裁员还是解除均需要开具书面单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3 16:57
不知道公司是以什么理由裁减你们,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公司裁减你们就涉嫌违法,你们可以拿着公司给你们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向你们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3 16:58
现在先别着急问多少钱的补贴,先拿到他辞退你的书面盖章证据,做好劳动纠纷的准备,该给你的都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