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诉状一般是走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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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3 10:27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案件本来是不能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这是法律规定的。但是为了减轻诉讼人的负担,保障诉讼人行使权利,最高法在2010年开展了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允许三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下面是最高法的《通知》全文,请参考。
最高人民*
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
法〔2010〕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保证人民*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经*批准,现就在部分基层人民*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一)涉及财产金额较小,或者属于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件;
(二)行政不作为案件;
(三)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审查同意的案件。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或者口头起诉笔录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在期限届满前提交上述材料的,人民*可以提前安排开庭日期。
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人民*可以实行独任审理。
四、人民*可以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委托他人转达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经人民*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审判。
前述传唤方式,没有证据证明或者未经当事人确认已经收到传唤内容的,不得按撤诉处理或者缺席审判。
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当一次开庭并当庭宣判。法庭调查和辩论可以围绕主要争议问题进行,庭审环节可以适当简化或者合并。
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结案。
七、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且理由成立的,或者人民*认为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八、最高人民*确定的行政审判联系点*(不包括中级人民*)可以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
各高级人民*可以选择法治环境较好、行政审判力量较强和行政案件数量较多的基层人民*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3 10:27
一般情况如给你们的举证期限是十天或十五天的就是按简易程序审理,如是按普通程序审理的给你们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天。
一般情况一开始都是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如立案时没有告诉你按何种程序走,开庭时庭长才宣布按普通程序,这可能是违法的,如一开始是简易程序后改为普通程序应当要提前通知,并相应的给你举证期限延长到三十日。这样才是合法的。故此,你可以向*提出如按照普通程序应当按规定给你相应的举证期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3 10:28
基层*一般先简易,看案件如果处理不下去了,在三个月要到时,会要求你转普通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