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9:36
共6个回答
懂视网 时间:2022-07-23 03:50
1、全体员工必须如实按机加工事业部作业时间刷卡
2、全体员工必须按公司请假规定办理手续
3、如遇材料、设备等问题,经车间管理人员同意回家休息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在请假单上应注明休息原因
4、为了合理安排生产人员上班时间,兼顾生产和休息,并确保生产任务均匀完成入库,实施轮休方案,特作如下规定
5、车间管理人员应把员工加班时间如实记录在手工考勤卡上
6、每月上报财务的员工考勤汇总表由机加工事业部主管审核签字。
7、每月应出勤工时按公司规定办理
8、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和提高员工工效,准确记录员工实际出勤时间,控制和减少无效时间,特作考核规定如下
1.全体员工必须如实按机加工事业部作业时间刷卡,如有代打卡和漏打卡均按公司纪律处理。除每日前往公司签单人员和采购人员外,所有员工上班时间进出厂区必须打卡登记。
2.全体员工必须按公司请假规定办理手续,人员应如实填写请假单各项内容,准假权限按公司请假管理办法。
3.如遇材料、设备等问题,经车间管理人员同意回家休息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在请假单上应注明休息原因。月及其统计实际出勤工时,不扣基本工资,出勤工时未达应出勤工时,扣岗位工资,不扣全勤奖,员工待料、设备等原因离岗时,月底统计时不扣基本工资。
4.为了合理安排生产人员上班时间,兼顾生产和休息,并确保生产任务均匀完成入库,实施轮休方案,特作如下规定:员工因各种原因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单,其中,事假扣基本工资,扣全勤奖;(病/婚/丧)假不扣基本工资,扣全勤奖,月底统计出勤天数(不含延时加班时间),超过应出勤天数的,当月请的所有假期转为调休。计件员工出勤天数超过应出勤天数的,按每8小时加班费80元计发,超出勤奖不变。未计件人员和部分计件辅工仍按原年初规定(40元)发放加班费。请假人员应在后续休息日加班补足已休天数,如不按要求补足上班天数,在评选最佳员工时取消评选资格,在车间要求其加班的情况下如擅自不履行加班补足的承诺,按旷工处理。要求各车间在每月前安排安排下一个月的人员轮休计划,对瓶颈工序员工在取得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安排加班。对辅助工序一般不安排加班;对未独立计件员工尽量不安排加班。加班期间要求员工必须完成8小时以上产量或车间安排的当日工作任务,严禁弄虚作假。
5.车间管理人员应把员工加班时间如实记录在手工考勤卡上,月底由统计按手工统计和电子打卡结合调整出勤工时。
6.每月上报财务的员工考勤汇总表由机加工事业部主管审核签字。
7.每月应出勤工时按公司规定办理,应出勤工时作为员工计算基本工资和奖金的依据。
8.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和提高员工工效,准确记录员工实际出勤时间,控制和减少无效时间,特作考核规定如下:各车间应在每班次早、晚会前点名和检查考勤(含中午、夜宵后、深夜班上班),检查员工到岗及时性,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又未办理任何任何有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公司出勤管理办法相应规定作迟到或旷工处理,并在机加工事业部当月出勤异常反聩表上记录。对于上班时间无故脱岗、离岗(含提前宵夜)、串岗、聊天、娱乐、大声喧哗的,对于不服从工作安排,在岗但在私自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或连续休息超过5分钟以上, 一律按公司出勤管理办法相应规定,并在机加工事业部当月出勤异常反聩表上记录。对于提前30分钟以上(含)完成车间安排的当班生产任务的员工,必须主动反馈当班车间主任,当班车间主任未予补充安排生产任务的员工,在做好所有当班应处理事项(包括设备日常维护,现场5S,交接班准备等)并经当班车间主任检查合格的可以提前下班,做待料处理,按实际出勤时间考勤,并在机加工事业部当月出勤异常反聩表上记录。员工在下班前应完成班产量、设备日常维护、现场5S及交接班准备,各车间每班次下班前15分钟需对各岗位巡查考勤,对于未到下班时间不在岗位的员工一律按早退处理,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并在机加工事业部当月出勤异常反聩表上记录。各车间巡查中发现下班前未完成班产量、设备日常维护、现场5S及交接班准备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当班车间主任必须切实担负监督检查责任,在当月出勤异常反馈表上及时记录,准确反映当班所有员工出勤异常情况,并进行考核。各车间发放吸烟牌,正常工作时间内员工如吸烟需去车间领取吸烟牌,登记好姓名和离开时间,凭吸烟牌到指定区吸烟,回车间时登记好时间,无吸烟牌吸烟,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起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单次吸烟时间限定5分钟,月累计超二次的口当事员工0.5分,对于员工乱丢烟蒂的情况,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起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分。出勤异常反馈表中员工违纪情况同时在看板上考核,机加工事业部管理人员按公司相应奖惩制度考核。本规定解释权归机加工事业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3 00:58
正常来说嗯,核算工资的时候是按30天还是按22天,是由公司的财务制度去决定的,并不是由国家法定的,因为你在30天计算的话,那么,每天的工资相对来说少一些,所以你请假会扣的少一些,当然你加班也会嗯,相应得到的报酬少一些嗯,如果是按22天计算的话,那么你的嗯,请假扣的工资肯定会高一些,而你加班的话,核算的工资也会高一些。我个人觉得各有利利弊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3 02:16
一般都是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的,月工资出现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为日工资,再以其计算请假和加班工资。事假和加班如果可以调补休的话就不需要扣,看公司具体情况吧。按国标算的话是月21.75计算出勤天数。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3 03:51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有双休日的单位,核算工资的时候,以21.75天计算。《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3 05:42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也就是月工资/21.75。休息日(周六、周日)不记工资。但是法定节假日是带薪节假日,不上班也应支付工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23 07:50
每月工作日是按21.75天计算。月工资除以他就是日工资。周末加班双工资再乘以二。事假那种就要看公司规定了。一般都是优先按全薪年假算,不用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