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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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6:13
在《未成年人保*》 中在第一次明确了保护青少年不受*危害的规定。
根据《未成年人保*》规定: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吸毒、卖淫等行为。
扩展资料:
防范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对策
1、加强家庭教育强化监护责任,增强家庭的保教功能。多数涉毒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最主要原因是缺乏家庭的有效监护。
虽然我国《未成年人保*》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但这一规定却并未细化落实。
因此,有关部门可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强化父母的监护职责,在具体做法上可以参考台湾地区《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因忽视教养致未成年人触犯刑罚法律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进行一定时数的亲职教育强制辅导。
还可以通过媒体、网络、学校等组织未成年人家长专题培训、社区公益活动等方式和渠道,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指导未成年人家长了解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2、加大涉毒犯罪管控力度,构建堵源截流的打防体系。首先,针对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多数有成年人教唆、引诱、欺骗或指使的特点,在办案过程中尽可能疏导涉毒未成年人供述幕后主犯,加大对教唆、引诱、欺骗或指使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年罪犯的惩处力度。
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发生。其次,继续保持对*犯罪的查处力度,对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给予相应惩处,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警醒潜在的涉毒未成年人。
再次,对有吸毒劣迹的涉毒未成年人,坚持以救助为主的原则,可以考虑用“定期到康复中心接受治疗”或“义务参加帮教活动”等方式替代“行政拘留”,并配合心理健康疏导。
最后,在打击*犯罪、采取措施戒毒的同时也要防止新增吸毒未成年人,要加强对娱乐场所、旅馆、出租房等场所的管理,定时定点的进行排查和集中整治活动,不给未成年人吸毒提供便利条件。
3、创新社会管理制度,防止未成年人涉毒犯罪。一是加强外来人员管理,现阶段很多社会问题的发生都和外来人员有密切关系,*相关部门应当考虑完善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针对流动人口特别对流入本地的未成年人的管理队伍和动态管理机制。
对无监护条件且流入社会长期无业的未成年人逐一进行登记、清查,能集中遣返的交民政部门组织专人遣返,最大限度控制流浪未成年人涉毒犯罪。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职业训练和就业指导,具体可以学习台湾地区设立公共职业培训机构,为达到就业年龄的未成年人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增强其劳动技能,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给予减免学费的照顾,使未成年人能够有一技之长顺利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4、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提高抵御*的能力。充分利用新媒体的积极作用,通过公益广告、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有奖问答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
在各种车站、公园、广场及娱乐场所等未成年人密集的地方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禁毒宣传教育,对*种类、*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危害后果进行宣讲。
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能够更为准确、清晰地了解到*犯罪的入罪标准及法律后果,使“远离*、珍爱生命”的思想深入人心。
同时,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公布案例、发放禁毒宣传资料、建立禁毒对象帮教制度、与社区、学校、团体建立禁毒工作协作关系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闲散未成年人自觉抵御*的能力。
再者,要高度重视网络空间的禁毒宣传,加强对网络空间的监管和宣传,构架无毒网络空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防范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的对策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6: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中在第一次明确了保护青少年不受*危害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吸毒、卖淫等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六十四条:
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六十七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2 16:14
如果这样说,那么答案是肯定的,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社会明天的栋梁,祖国不可能会允许青少年吸毒,青少年的好奇心强,多半吸毒的青少年是因好奇心所引起的,所以,对于青少年吸毒的看法,祖国明确,保护青少年不受*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