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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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22:42
2009年6月1日,四川眉山的侯泽从33楼跳下,砸死了正从楼下经过的婆孙二人,侯泽当场死亡,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抹不去的伤痛,以及一个难以摆平的烂摊子。
侯泽的父母侯勇和邓娟是当地的普通农民,家境并不富裕。几年前侯勇一家因土地征用获得了一笔征地补偿款,利用这笔钱和半生的积蓄,侯勇夫妻二人在市区买了套房子,一家人也就搬到了城中区。
侯泽当兵转业后,没有找到正经的工作,一直在家里打游戏。侯勇夫妻二人数落了儿子几次,侯泽因此离家出走,被父母找回后又确诊了精神*。
接受了半个月的治疗后,侯泽出院回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似乎已经恢复了正常,侯勇夫妻二人本以为儿子已经完全恢复,没想到故事的最后却是死亡。
儿子坠楼后,被砸者家属向*提起了诉讼,双方因赔偿金争吵了很长时间。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侯泽父母要赔付给对方2套房,还有22万余元的拆迁补助款。
"我不想提起他,也没啥可告诉他的,把我们害成这样,真的恨死了。"
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邓娟说出自己对儿子自杀行为的看法。
她恨儿子的不理智行为给父母带来了天大的麻烦,更恨儿子不珍惜生命,一死了之。
面对儿子的死亡,他们非常悲伤,非常失望,也非常遗憾。
侯泽为什么会自杀呢?具体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
侯泽的自杀或许和其精神状态有关,在精神*症的影响下,许多患者都会做出伤害自己的行为。
侯泽的自杀或许与家庭教育有关,即使已经成年,侯泽仍然和父母一起居住,对自己的人生显然缺少规划。
而侯勇夫妻二人在面对不争气的儿子时,态度显然也相对粗暴,只知道通过责备和训斥试图让儿子振作起来,亲子间的沟通显然是十分低效的。
父母的不理解和责任,或许正是侯勇精神压力的来源。
和子女沟通时,父母们应当注重交流的态度和技巧。发泄情绪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只有家人的温暖才能让子女走出低谷。
该案被媒体报道后,很多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一些网友认为侯泽已经是成年人了,父母不用为儿子的行为支付赔偿,*的判决有失公道。
类似的案件其实也曾发生过。
11月4日,湛江的杨某和缭某发生冲突并将其砍伤,缭某抢救无效死亡,杨某随后畏罪潜逃,在当地的万达公寓办理了入住手续,租了一个房间。
不久之后,杨某从房间所在的43层跳楼自杀,砸死了过路的周某。
杨某此案涉及了两位死者,因杨某死前没有留下什么遗产,而杨某的父母和案件无关,这两位死者的家人都没能获得应有的赔偿。
明明都是跳楼自杀砸死了他人,为何侯泽的父母需儿子的行为支付赔偿,而杨某的家人却可以置身事外呢?
这其实是因为侯泽患有精神*症,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即使侯泽已经成年,父母也应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并在此案中承担了70%的侵权责任。
杨某则是非常正常的成年人,是完全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此无论杨某是故意杀人,还是跳楼自杀砸死了人,都和其父母无关,如果杨某的父母没有继承儿子的遗产,就没有替儿子支付赔偿的义务。
从法律层面来讲,*的判罚并没有什么问题。
从情理的角度来看,在这类案件里,从来就没有赢家可言,双方家庭都失去了至亲,经济的赔偿完全无法弥补此事给家人们带来的伤害,旁观者们帮其纠结赔偿问题意义不大。
自杀行为害人害己,更是对其他家人的不负责任,请大家务必珍视生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22:42
我觉得合理,男子虽然是坠楼自杀,但是他坠楼时对他人造成伤害,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赔偿被害人一定的经济损失!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22:43
合理。毕竟是伤害到了他人生命安全,最终结果如此,就应该付出相应的代价。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8 22:43
我觉得这样的判决挺合理的,毕竟高空坠物,男子的父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那祖孙俩是无辜的,他们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