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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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3 11:52
医保停缴3个月并不会作废。
如果中断缴费,次月1日起,可使用医保里的个人账户余额,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主要影响3个方面:
一是影响享受大病门诊待遇。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的,支付比例为60%;(二)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75%;(三)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支付比例为90%。
二是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度。参保人每个医保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限额与其连续参保时间挂钩,连续参保时间不满6个月的、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满72个月以上的,“封顶线”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
三是影响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度。
医疗保险中还有一个“累计缴费”的概念。这关乎参保人在退休时是否达到最低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达到要求才能免费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医保断缴后,并不意味着之前的医保缴费年限“清零”,而是可以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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