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4 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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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2 14:10
摘要我们认为《个保法》中规定的个人信息的提供应当区分与收集。此处的提供是指信息处理者将其收集到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信息处理者的过程。包括信息共享、转让等形式。(1)信息共享。大多数信息共享的情形为用户服务方接入第三方插件,此时信息处理者即服务方应当向信息主体明确标识产品或服务由第三方提供。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发现第三方产品或服务没有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的,应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停止接入。我们认为在这个环节中,信息处理者与第三方应当签署协议明确约定具体操作规程,包括第三方对个体信息的获取权限、保存方式、补救措施等信息转让。信息的转让同样需要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在转让过程中,要重视转让风险,准确记录和保存个人信息的转让情况,包括转让的日期、规模、目的,以及数据接收方基本情况等。因转让个人信息发生安全事件而对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个人信息控制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5个人信息控制者应明确责任部门与人员+当遇到什么情况时+应设立专职的个人信息我们认为《个保法》中规定的个人信息的提供应当区分与收集。此处的提供是指信息处理者将其收集到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其他信息处理者的过程。包括信息共享、转让等形式。(1)信息共享。大多数信息共享的情形为用户服务方接入第三方插件,此时信息处理者即服务方应当向信息主体明确标识产品或服务由第三方提供。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发现第三方产品或服务没有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的,应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停止接入。我们认为在这个环节中,信息处理者与第三方应当签署协议明确约定具体操作规程,包括第三方对个体信息的获取权限、保存方式、补救措施等信息转让。信息的转让同样需要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在转让过程中,要重视转让风险,准确记录和保存个人信息的转让情况,包括转让的日期、规模、目的,以及数据接收方基本情况等。因转让个人信息发生安全事件而对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个人信息控制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满足以下哪些条件的组织,应设立专职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构,负责个人信息安全工作()?A.主要业务涉及个人信息处理,且从业人员规模大于200人B.处理超过50万人的个人信息,或在12个月内预计处理超过50万人的个人信息C.处理超过100万人的个人信息,或在12个月内预计处理超过100万人的个人信息D.主要业务涉及个人信息处理,且从业人员规模大于150人E.任何信息感谢您的提问,希望能够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