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的进项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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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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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7 13:21
货物运输企业,可以取得的进项包括前期运输或者分包出去的运输*进项,运输货物支付的货运*进项,燃油*,修理费*,以及相关的劳务*等所取得的进项*。而在取得这些*的时候需要检查一下是否是*专用*。
拓展资料:
运输*税额:对*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所列运费金额,依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可抵扣的类型有:1、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业统一*;2、由“自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运输业统一*;所谓的“自开票纳税人,是指符合规定条件,向主管地税局申请领购并自行开具货物运输业*的纳税人。”3、由“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运输业统一*;所谓的“代开票纳税人,是指除自开票纳税人以外的需由代开票单位代开货物运输业*的单位和个人。” 是指主管地税局。以上所称代开票单位是指主管地税局。经省级地税局批准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
4、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包括地方税务局代开部份)准予抵扣;5、被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单位和物流单位开具的货物运输*也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6、其他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一律不得抵扣。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国税函[1995]第288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7 13:21
货物运输企业,可以取得的进项包括前期运输或者分包出去的运输*进项,运输货物支付的货运*进项,燃油*,修理费*,以及相关的劳务*等所取得的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