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青年大学生创业就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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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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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5 20:04
青年人是创业就业的生力军
为鼓励青年人才就业创业
我市日前先后出台相关*措施
一起来看看
1
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获10万元无偿资助
我市发布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我市日前制定出台了《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无偿资助。
资助对象包括:
高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合肥市范围内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项目要求:
申请资助的项目须按国家规定依法在合肥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创业团队;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等条件。
(图片来源:网络)
经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全市每年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
我市出台购买基层社会服务岗位指导意见
鼓励青年人才到基层书写精彩人生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人才面向基层就业,全面实施基层人才成长计划,日前,《合肥市购买基层社会服务岗位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该《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服务承接方要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的培养及职业发展,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着力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青年人才。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积极探索优秀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人员聘用至事业单位的路径。
(漫画:徐骏 来源:新华网)
基层社会服务岗位
是指各县(市)区、开发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专业机构购买的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从事社会服务、经济建设等相关工作的岗位。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承接方按劳动合同管理,负责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并按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用。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意见》明确,各县(市)区、开发区应建立由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研究确定本县(市)区、开发区购买基层社会服务岗位计划、经费保障等相关事宜。项目实施前,需同步确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全程监督招聘、人员管理等流程,并撰写监督评估报告。监督评估报告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
同时,《意见》还对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人员的薪酬标准作出了规定,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建立健全薪酬待遇与工龄、绩效挂钩的调整机制,并在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次月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