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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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古为七闽地。唐开成间(836~840年),析长溪县宁川、古田县东北地置感德场。
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升场置县,取宁川之“宁”、感德之“德”命名宁德县,属长乐府。建县时,宁德地盘较大。后几析其地,境域逐渐缩小。
宋咸平三年(1000年),析关隶镇(今政和县地)置关隶县,关隶镇脱离宁德县属。清乾隆版《宁德县志》载:“邑疆周600里,东至福宁州界70里,南至罗源县界15里,西至古田县界15里,北至政和县界230里”。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长溪县升为福宁州,宁德县属之。明洪武二年(1369年),福宁州改为福宁县,宁德属福州府。成化九年(1472年),福宁县复为福宁州,宁德县复属福宁州。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福宁州升为福宁府,宁德县隶之。雍正十三年,分割青田乡东洋里的十五至十八
*2年(1913年)3月,废府置道,宁德县属东路道(道署驻闽侯县)。 都设东洋分县(今周宁县地),由宁德县丞驻治。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改由县佐驻治。
*3年6月,东路道改称闽海道,宁德县属闽海道。*14年,福建省国民*成立,废道。全省实行省、县两级政权,宁德县直属省辖。
*22年11月,国民*军第十九路军在福州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福建划分为4个省2个市,宁德县属闽海省。次年1月,“闽变”失败,人民**夭折,宁德县复归省直辖。
*23年7月,全省实行行政督察专员制度,设置行政督察公署,宁德县属第二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县)。同年11月,析辖地三都,设立三都特种区,直属省辖。*24年5月,析辖地周墩,设立周墩特种区,直属省辖。
*25年2月,周墩特种区改为宁德县第三区。*26年1月,复设周墩特种区,周墩脱离宁德县辖。同年10月,全省行政区划调整,宁德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署驻长乐县)。
*28年3月,三都特种区裁撤,三都复归宁德县辖。
*32年9月,宁德县改属第八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37年9月,析辖地咸杉乡归周宁县管辖。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福建省进行区划调整,宁德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专署驻福安县)。
1950年3月,第三行政督察区改称福安专区,宁德县属福安专区。
1951年,析北坑乡划归福安县管辖。“文化大*”初期,福安专区实行军事管制,宁德县属福安专区军事管制委员会管辖。
1968年4月18日,福安专区*委员会成立,宁德县属之。1970年6月17日,福安专区*委员会改称宁德地区*委员会,当年7月移迁宁德,宁德县隶属关系不变。
1978年10月1日,宁德地区*委员会撤销,改称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宁德县属宁德地区。
1988年10月4日,*批准宁德撤县建市,宁德市隶属宁德地区管辖。
1999年,撤销宁德地区和县级宁德市,分别设立地级宁德市和蕉城区,蕉城区划归地级宁德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