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历史上的公文都那么空洞?都没什么实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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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5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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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0 15:16
你说得不太准确,怎么空洞了?其中也不乏经典啊,不能说“都”,其实公文在古代,臣对君主要陈述*,经济,文化等内容,并不空洞啊,不过,只是因为公文的格式死板,有明确规定,必须中规中矩,因为这可涉及到礼节方面的问题(搞不好就是冒犯皇帝,可是死罪啊,所以宁愿规矩空洞,也不能随便写)。当然皇帝对下发的公文,也是有格式的,毕竟一千多年都传下来的,作为皇帝也得有规矩,要作表率,所以比如说发布诏令,开头都是那么几句(如“皇帝诏曰”哦,其它我忘了,嘿嘿)。你说的这种情况,尤其是在朝政败坏时,最严重,不论上下都是应付,官样文章,谁都懒得那么认真写,最多就是华丽言辞的堆砌,没有实际内容。以下给你介绍古代公文都哪 些:
中国古代上行公文常识
[上书]奏议体之一。亦称“上言”、“上疏”、“上奏”、“奏书”。明徐师曾《文体明辨》:“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王,皆称上书,秦汉以下,虽代有更革,而古制犹存,故往往见于诸集之中。萧统《文选》欲其别于臣下之书也,故自为一类,而以‘上书’称之。”清王兆芳《文体通释》:“上书者,上高也,奏上也,书而高进也。亦谓之献书,献馈食进也,以书奏上若进馈也。主于进达情事,忠言献替。”梁任昉《文章缘起》:“上书,秦丞相李斯《上始皇书》。”自汉以后,渐不多见,宋以下上书、上言皆不用,今惟致之尊长者用之。
[疏]向天子陈事的文书。清王兆芳《文体通释》:“疏,陈言而条析疏通,奏书之属也。汉兼施于王侯,魏晋六朝专上王侯,后世专上天子。今制,陈事曰疏。主于陈事通彻,条理明序。源出汉韩信《上尊号疏》。”
[奏疏]上天子之文的通称。亦称奏议、奏书、奏对、奏启、奏状、奏札、奏折、奏策、上书、奏章等。明徐师曾《文体明辨》:“奏疏者,群臣论谏之总名也。奏御之文,其名不一,故以奏疏括之也。七国以前,皆称上书。秦初,改书曰奏。至于疏、对、启、状、札五者,又皆以‘奏’字冠之,以别于臣下私相对答往来之称。”
[奏策]献计进策的奏疏。清王兆芒《文体通释》:“奏策者,策,马棰也,筹策也,谋也。谋若运筹亦如运用棰策而奏进之者也。主于筹算精谋,别中下而要其上。源出汉贾让《奏治河策》,流有隋文中子《奏太平十二策》、唐王忠嗣《上平戒十八策》,宋张齐贤《献开宝十策》。”
[谏书]臣下向天子进谏的奏章。《汉书·王式传》:“臣以三百五篇谏,是以亡谏书。”唐岑参《佐郡思旧游》诗:“史笔众推直,谏书人莫窥。”又《寄左省杜拾遗》诗:“圣朝无阙事,自觉谏书稀。”
[奏]达天子之文,汉蔡邕《独断》:“奏者……所请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公卿校尉送谒者台者也。”梁刘勰《文心雕龙·奏启》:“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秦汉之辅,上书称奏。陈政事,献典仪,上急变,劾愆谬,总谓之奏。奏者,进也。言敷于下,情进于上也。夫奏之为笔,固以明允笃诚为本,辨析疏通为首。强志足以成务,博见足以穷理,酌古御今,治繁总要,此其体也。”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古敷章以言之变也。李善曰:奏以陈情叙事。汉上书四名,二曰奏。主于通达国事,进言持正。”自汉以下奏体渐繁,后世之称奏事、奏记、奏书亦有不尽达天子者。
[表]章奏体之一。明吴讷《文章辨体》:“韵书:‘表,明也,标也,标著事绪使之明白以告乎上也。’三代以前,谓之敷奏。秦改曰表。汉因之。汉晋皆尚散文,盖用陈达情事,若孔明《前后出师》,李令伯《陈情》之类是也。唐宋以后,多尚四六。其用则有庆贺、有辞免、有陈谢、有进书、有贡物,所用既殊,则其辞亦各异焉。”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唐门下省下通上六书五曰表。尚书省下达上六书一曰表。今制庆贺皇上、皇太后曰表。主于明褐所陈,首以臣某言,终以表闻顿首等语。”梁任昉《文章缘起》:“表,淮南王安《谏伐闽表》。”
[让表]对授官虚假谦让的章表。清赵翼《陔余丛考》:“古人授官,例有让表。刘实谓本唐虞禹让稷契皋陶之遗意。《文心雕龙》曰,昔晋文受册,三辞从命,是以汉末让表,以三为断。曹操著令,表不必三让,又勿得浮华,所以魏初表章,指事造实。昔人每授官必作让表,固是难进易退之意,然沿习日久,虚伪成风,浸寻及于唐宋,益袭为故事。在上者既授之以官,必不因其让而收回
成命,在下者亦明知其辞不允,特借一辞以鸣高。观唐宋诸人集中,内外制词,多有批答不允,及断来章不允之诏,上下相接以伪,徒货笔墨,甚可笑也。本朝之制,凡三品以上迁官者,但有谢折,无伪为辞让之事,于以见朝廷尊严,风气敦实。”
[劝进表]劝登帝位的章表。魏晋六朝时代,统治阶级内部夺权,或皇统中断,建立新朝的统治者多托词禅让。等让国诏一下,又故作逊让,必使朝臣上劝进表,颂赞其美德,谀之为天命所归,始允受禅。如曹丕代汉,侍中刘昉等率君臣奉表劝进;司马炎代魏,司空郑冲率群臣劝进;东晋司马睿(元帝)逃到江南,刘琨等联名劝进,等等。
[弹事]*官吏的奏疏。亦称“弹文”、“弹章”、“弹墨”、“劾状”、“白简”等。梁刘勰的《文心雕龙·奏启》:“后之弹事,迭相斟酌。”梁任昉《文章缘起》:“弹文,晋冀州刺史王深集《杂弹文》。”清吴曾祺《文体刍言》:“凡按劾有罪则用之。谓之弹文者,如弹丸之加鸟也。《文选》列弹文三篇,皆有一定体例,后亦少变,与他奏事相似矣。”清黄遵宪《人境庐诗草笺·九姓渔船曲》:“敢挈阿娇贮金屋,弹章自骇满朝惊。”《宋史·赵鼎传》:“荐举之人,除名甫下,弹墨已行。”《唐书·崔隐甫传》:“隐甫劾状。”
[奏状]状是封建社会的上行公文体,用于陈述事实。冠以奏,就是向皇帝陈述事实的公文。汉代及以后又多成诉状。《后汉书·杨秉传》:“南阳太守张彪……以车驾当至,因傍发调,多以入私,秉闻之,下书责让荆州刺史,以状副言公府。”
[万言书]上天子的长篇章奏。宋赵长《朝野类要》:“万言书,上进天子之书也。若上公侯,则名之曰长书。”《宋史·王安石传》:“安石议论高奇,……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
[奏折]奏疏体之一。亦称“折”、“折奏”。因用折本缮写,故名。明制,奏折有题本和奏本之分。题本用于公事,用印;奏本用于私事,不用印。皆经通政司转内阁入奏。清制,关于例行之事用题本,亦送通政司。紧要之事用奏折,奏折初在宫门陈奏,迨军机处成立后,改送军机处转奏。光绪庚子后,废题本概用奏折。奏折页数、行数、每行字数,皆有固定格式。
[封事]奏疏体之一。百官上奏机密事,为防泄露,用皂囊缄呈进,故称封事。亦称“封奏”、“封章”。《汉书·宣帝纪》地节二年:“而今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后汉书·光武纪》:“百僚并上封事,无有隐讳。”梁刘勰《文心雕龙·奏启》:“自汉置八仪,密奏阴阳,皂囊封板,故曰封事。晁错受书,还上便宜,后代便宜,多附封事,慎机密也。”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封事,主于陈事机密,冀君独览。”梁任昉《文章缘起》:“封事,汉魏相《奏霍氏专权封事》。”元明以下封事少见。
[副封]奏章的副本。汉代上天子的奏章有正、副二封,尚书先检查副封,不合者不奏。自魏相为御史大夫后乃废止。《汉书·魏相传》:“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复因许伯,自去副封,以防雍蔽。”
[劾}即弹事。亦称“劾状”、“弹”、“奏弹”。明吴讷《文章辨体》:“《汉书》云:‘群臣上奏,若罪法按劾,公府送御史台,卿校送谒者台。’是则按劾之名,其来久矣。”清王兆芳《文体通释》:“劾者,法有罪也,亦谓之弹。弹,行丸也,抨也。以法抨有罪,若行丸也。奏书之属也。唐门下省六书二曰奏弹。主于案举臣罪,议从国法。”
[奏札]古代上行皇帝的一种公文体。札用于陈事,奏札则用于向皇帝奏事。唐代奏事,非表非状者称札子。宋人称札子。
[折]明清两代的上行公文。清吴曾棋《文体刍言》:“折,叠也。书所言于纸而叠之,取其便于上进也,故谓之折。”明清以后,始有折。上天子者曰奏折,上长官者曰手折。”
[片]清代奏章的附件。清林则徐《密保永昌府知府张亮基片》:“不揣冒昧,谨合词附片密陈。”
[奏启]是一种古代公文体,晋代以后才盛行起来,既当表又当奏。在陈述政事时启与奏的作用相同。在让爵谢恩时,又与表的功能相同。南朝刘勰《文心雕龙·奏启》:“自晋来盛启,用兼表奏。陈政言事,既奏之异条;让爵谢恩,亦表之别干。”
[驳议]奏疏体之一。汉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若台阁(尚书省)有所正处,而独执异意者曰驳议。”清王兆芳《文体通释》:“驳议者,立议求是,斥人议之不纯也。李善曰:推覆平论有异事,进之曰驳。驳议曰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下言臣愚赣议异。李充曰:驳不以华藻为先。主于进言指误,胜以纯正。”清吴曾棋《文体刍言》:“驳议,理之是非,不能以一人之言为定,于是有驳。驳之云者,去其不当,以归于当也。主于反复诘难,曲尽事理为要。汉世始立驳议之法,唐以来中书之官兼以主封驳为职责。”
[章奏]上奏天子文书的总称。亦称“奏章”、“笺奏”、“章表”。汉蔡邕《独断》:“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梁刘勰《文心雕龙·章表》:“前汉表谢,遗篇寡存。及后汉察举,必试章奏。”宋欧阳修《太尉文正公神道碑铭》:“其后公薨,史官修《真宗实录》,得内出奏章,乃知朝廷之士,多公所荐者。”
[奏议]上天子之文的通称。包括疏、奏、表、上书、封事、札子、对策、弹章、启、笺等。梁任昉《王文宪集序》:“奏议符策,文辞表记。”清《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涵芬楼古今文钞》均立“奏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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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0 15:16
你以为现在的 公文就不空洞啦?就有实际内容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0 15:17
重要的公文也不是空洞的!你要认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