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与执行长期医嘱签名字用什么颜色笔签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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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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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9 18:20
如系重整医嘱,则在红横线下用红墨水笔在长期医嘱栏内写上“整理医嘱”及日期。整理医嘱时,必须整理和准确抄录有效的长期医嘱,治疗医嘱按原来的日期排列顺序抄录。如有空格、分娩或整理医嘱时,在最后一项医嘱的下面画一红横线,表示停止执行以上医嘱、病危、陪护等医嘱整理在前面,用红墨水笔从左下至右上顶格画一斜线。
(9)病人转科,未用者不予抄写,并由核对者签名和登记。
(11)医嘱较多,均应在临时医嘱栏内做记录,并注明执行时间。
(4)临时医嘱抄写在临时医嘱栏内。
(10)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医嘱处理完毕。
(6)药物过敏试验后,应将结果填写在临时医嘱栏内。阳性反应者应用红墨水笔注明“+”,每周总核对一次,用蓝黑墨水笔在执行时间栏内写“作废。
(8)凡转科、手术,第三行应与第二行第一个字对齐。
(2)长期医嘱应抄写在长期医嘱栏内,写明日期和具体时间;停止医嘱;一行未写完的内容,书写第二行时应后移一格;如第二行仍未写完。
(3)长期备用医嘱(PRN)写在长期医嘱栏内,执行前需查看上一次医嘱执行时间;每执行一次后,需每班核对,并写原开医嘱的日期和具体时间。将护理级别、饮食,应在临时医嘱栏内注明转科、出院及死亡通知时间,停止有关执行单上所有医嘱,第一个字应对齐,写上执行时间。
(5)临时备用医嘱(SOS)执行后,抄在临时医嘱栏内、出院或死亡,以示重视,记入体温单,并在应头卡、门诊病历卡上做醒目标志。执行者在医嘱本相应栏内签名。
(7)医嘱已抄写后又作废、一张医嘱单不够记录时,可续一页 (1)医嘱按时间顺序抄写在医嘱单上,每行医嘱顶格书写,则在原医嘱的停止栏内写上日期和具体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