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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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4:22
一、目前社会保险的法规*,并未强制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二、残疾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目前*还未出台有相关优惠缴费*。 三、作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要视个人的缴费能力情况来决定是否参保,不能随意。 四、根据广东省*《关于贯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文件第三条第(四)项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 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交的参保人,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为止。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4:23
一是对于残疾人的教育问题: 1、各级*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2、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 3、 初级中等以下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4、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机构、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高级中等以上文化教育、职业教育。 二是将来的就业方面: 1、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 2、*和社会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4、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5、县级以上地方*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5、国家保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6、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 三、社会保障和福利方面 1、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2、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3、 各级*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4、县级以上地方*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5、各级*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6、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7、地方各级*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8、县级以上*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各个地方的*可能会不一样,如果是在北京,符合重残标准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每个月会有41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