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竞争法作业 案例分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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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7 10:33
对于竞争法的定义,学者们观点不一。竞争法“不是单一性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是指“调整竞争关系的各部门法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的国家权力控制体系”。也有人认为,竞争法是指“以商品交换中的竞争关系作为调整对象,以保护竞争为主旨,并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作为核心内容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些概念有其合理的成分,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将法律等同于“国家权力控制体系”,既不准确,也不符合法律的特征。将竞争法的调整对象限定为竞争关系,无法涵盖竞争管理的内容,而竞争管理关系却恰恰是各国竞争法调整的重点。
案例分析
甲旅行社的欧洲部副经理李某,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乙旅行社,并将甲旅行社的欧洲合作伙伴情况、旅行路线设计、报价方案和客户资料等信息带到乙社。乙社原无欧洲业务,自李某加入后欧洲业务猛增,成为甲社的有力竞争对手。现甲社向人民*起诉乙社和李某侵犯商业秘密。
问题1:*如认定乙社和李某侵犯甲社的商业秘密,须审查什么事实? 答案: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 乙社的欧洲客户资料是否有合法来源;
乙社在聘用李某时是否明知或应知其掌握甲社的上述业务信息。
问题2:如*判定乙社和李某侵权成立,确定其赔偿责任可以采用何种办法? 答案:两种,一、按照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进行赔偿,乙社和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甲社在侵权期间的利润损失无法计算时,按照乙社所获利润进行赔偿,李
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7 10:34
竟争法就是对从事同等的业务的单位和企业在推广相同产品是,采用的正当的手段进行的制约和处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