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以下标志:(1)危害警示标志:清晰、醒目地呈现卷烟电子烟对健康的危害信息,包括致癌、呼吸系统疾病等,以提醒消费者注意卷烟电子烟的潜在风险;(2)禁止销售标志:明确标明卷烟电子烟的销售对象年龄限制,如18岁以上,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的诱惑和危害;(3)成分标志:清楚列示卷烟电子烟的成分和添加物,让消费者知晓其所摄入物质的来源和可能的风险;(4)产品真实性标志:包括防伪标志、批次编号等,确保市场上的卷烟电子烟符合规定,并追溯产品的生产、流通信息,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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