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市场准入、贸易自由化、非歧视原则、公平竞争、补偿措施等。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对待其他成员国时不能设置任何歧视性措施;国民待遇原则确保外国产品与本国产品享有同等待遇;市场准入原则要求成员国在法律、行政和规程方面提供公平透明的市场准入条件;贸易自由化鼓励成员国通过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促进自由贸易;非歧视原则禁止任何形式的贸易歧视;公平竞争原则旨在确保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公平和竞争的公正性;补偿措施原则允许成员国在特定情况下采取限制性措施以保护本国利益。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WTO法律制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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