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银行卡账号和银行存折账号并不相同,它们是独立的账户标识,各自对应不同的编号。银行卡的卡号通常为19位,而存折号则为18位。尽管两者服务于同一个活期账户,允许通过卡和折进行账户操作,但它们之间不能直接通用。
要实现存折和银行卡的互通,必须通过特定流程,即先用存折办理银行卡,或者用银行卡开立存折。这样,你可以在存钱到存折的同时,也能使用银行卡进行取款。反之亦然。这种互通性反映了中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历程,从起步阶段的独立发展,到联网通用的深入阶段,银行卡已经成为了日常金融交易的重要工具。
过去的二十年里,银行卡产业经历了四个关键阶段:首先是1985年至90年代初期的起步,然后是90年代初到1996年的大中城市分行独立发卡,接着是1997年至2001年的联网通用,最后是2001年至今的全国性快速发卡和普及阶段。这期间,银行卡的使用和普及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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