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算日为7月11日(周三),确定日为起算日后一个月,名义存款或放款从8月13日(8月11、12为非营业日),确定日为8月13日(周一)。结算日为8月15日(周三)。到期日为11月13日。天数是按照月份不同分别计算的实际天数。远期利率协议是防止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变动风险的一种保值方法。远期利率协议保值产生于伦敦金融市场,并迅速被世界各大金融中心接受。随着远期利率协议的广泛应用,1984年6月在伦敦形成了“远期利率协议” 市场。远期利率协议保值,是在借贷关系确立以后,由借贷双方签订一项 “远期利率协议”,约定起算利息的日期,并在起算利息之日,将签约时约定的利率与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 (LI-BOR) 比较。倘若协议约定利率低于LI-BOR利率,所发生的差额由贷方付给借方。如果协议约定利率高于LIBOR利率,则由借方将超过部分付给贷方。运用远期利率协议进行保值,既可以避免借贷双方远期外汇申请的繁琐,又可以达到避免利率变动风险的目的。而这种业务本身并不是一种借贷行为,不出现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因此不必受到政府管制条例的约束。
拓展资料:
1.远期利率协议交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作为一种场外交易工具,远期利率协议的合同条款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量身定做”,以满足个性化需求;二是并不进行资金的实际借贷,尽管名义本金额可能很大,但由于只是对以名义本金计算的利息的差额进行支付,因此实际结算量可能很小;三是在结算日前不必事先支付任何费用,只在结算日发生一次利息差额的支付。
2.FRA的价格是指从利息起算日开始的一定期限的协议利率,FRA的报价方式和货币市场拆出拆入利率表达方式类似,但FRA报价多了合约指定的协议利率期限。具体FRA行情可通过路透终端机的“FRAT”画面得到。FRA市场定价是每天随着市场变化而变化的,实际交易的价格要由每个报价银行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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