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季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商业银行收缴的假币,应该每个季度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划缴一次。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第四条金融机构收缴的假币,每季末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拓展资料:
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1、伪造货币
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真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手段制造出在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伪造货币在形态、颜色上与真币的相似度较高,但由于缺乏必要的防伪措施,比较容易鉴别。
2、变造货币
与伪造货币不同,变造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采用挖补、剪贴、揭层、拼凑、涂改等方法进行加工处理,目的是改变货币的真实形状、图案、面值或张数,从而改变票面面额或者增加数量。
3、网络假币
相互之间不见面,通过互联网,获取油墨纸张,打印软件程序,下载以后,自行打印。它颜色没有真币的颜靓丽,人物形象色彩不够圆润,边缘非常平滑。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收缴假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货币是指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外币是指在中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可收兑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
本办法所称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
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
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本办法所称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是指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的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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