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产部门由整个社会来经营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直接统一不对的。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以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私人所有和社会分工的存在为条件。生产资料归私人占有,决定每个生产者都是独立的商品经营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劳动,劳动期间多长,完全是个人的私事,劳动产品也归私人所有。因此,私有制条件下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私人性,是私人劳动。另一方面,商品经济建立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商品生产者只生产某一种产品,以至某一种产品的一部分,他们的劳动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私人劳动的总和形成社会总劳动。每个商品生产者的私人劳动都构成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因此,私人劳动又具有社会性,是社会劳动。私人劳动有二重的社会性:一方面是劳动的社会有用性,应该是对社会有用的劳动,能满足社会的一定需要,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是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是劳动的社会均等性,生产者对别人有用的私人劳动能够同任何另一种对他有用的私人劳动进行等价交换、从而相等时,他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方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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