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企业所得税:
1、鼓励类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惠内容: 鼓励类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类型: 鼓励类产业企业适用条件: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性运营条件说明: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鼓励类产业目前为目录管理,包含国家公布的内资鼓励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针对外商投资的鼓励目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及海南自己发布的鼓励目录-《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如何享受: 预缴享受、资料留存备查。
注:只要是设立在海南的企业,主营业务为目前各级公布的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任意一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60%,就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此前国家税收政策中,仅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等有15%的税率优惠,海南15%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更广、辐射行业及企业更普遍。
2、三大产业境外投资免税政策优惠内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2025 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类型: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行业企业适用条件:境外分支机构 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20% 在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ODI正规投资出去。3、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摊销政策优惠内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不超过500万)、加速折旧/摊销(超过500万)适用条件: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单位价值标准500万元 不包含房屋、建筑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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