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换发应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提前时间最多不可超过1年。护照过期则按补发护照办理。护照换发必须本人亲自到领事馆或护照签发机构申请,填写《中国护照申请表》,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护照照片3张,并在照片背面注人姓名。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 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Passport)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 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2018年9月1日起,中国全国异地可换补护照。
自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从2019年7月1日起,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公务护照的封皮是墨绿色。公务护照是发给国家公务人员的护照,也有的国家称这种供政府官员使用的护照为“官员护照”。此外,各国都把这种护照发给驻外使(领)馆中的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公务护照为绿色封皮,另有黑色封皮公务护照,其作用相当于过去的普通护照,和绿色封皮公务护照有所区别。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公务护照即因公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签发。200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颁布以前,分为因公普通护照与因私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是指发给一般公民(即平民百姓)使用的护照。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普通护照即因私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各级政府、社会团体的一般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因公出国人员。因公普通护照并非由公安部签发,而是由各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接受申请和签发。封皮为深棕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普通护照:主要颁发给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等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封皮为暗红色。中国开始颁布施行《护照法》后,因公普通护照更名为公务普通护照,划归公务护照的范围内,并由原来的浅紫色封面变为深棕色;而因私普通护照则更名为普通护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