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党委(党工委)和各单位、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职业道德修养,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抓严管,督办落实。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率先垂范,认真查找教育、管理、监督、惩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引导干部职工强化自律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树立良好形象。(二)严格查摆,落实措施。各党委(党工委)和各单位、部门要针对十方面问题,严格查实落靠,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力戒搞形式、走过场。各牵头部门在组织开展全面整顿同时,要突出抓好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窗口单位问题查摆整改,出实招、举实措,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领导干部要查源治本,针对查摆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落实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各党委(党工委)和各单位、部门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发挥社会、舆-论、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响应和受理投诉举报。纪检监察机关要行使监督职能,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清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工作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全程监督检查,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严肃查处,对整顿不到位、走过场的追究领导责任。为确保实效,区纪委将成立督查组,深入基层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情节和性质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对隐报瞒报、纵容包庇、推卸责任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严格问责,问题突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把查访结果全区通报,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优评先、年终考核、兑现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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