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
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2、具体如何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赔偿包括光遮挡导致电费、采暖设施增加的费用,健康补偿费、视觉污染费,因采光损失导致房屋价值贬低等。具体还需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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