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编纂稿酬支付标准如下:
一、基本稿酬:
(一)原创作品:每千字按50~100元支付,以正式出版字数计发。
(二)演绎作品:
(1)资料汇编:凡按照地方志编纂要求,对所征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并打印成册,每千字按10~20元支付。
(2)翻译:每千字按30~80元支付。二、审稿费:各级志书编纂领导小组、编纂(审)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志书进行评审,每万字按50~100元支付。
三、总纂费:在志书正式出版前,由“一支笔”进行统稿,达到出版要求,每万字按30~60元支付。
四、校对费:每万字按8~15元支付,分三校次计算。五、图片费:普通照片每张60元,历史性照片每张80~100元,带有文物性质照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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