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金离婚的时候不一定需要还给男方。
聘金属于一种彩礼,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需要返还。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彩礼可以返还的情况:
1、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在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2、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男方在离婚后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在跟女方分手后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规定,是否退还彩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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