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预售房转让需注意的法律问题如下:
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
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
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等等。
一、签订购房合同后能不能更改购房人的名字
签订购房合同后能更改购房人的名字,购房合同已经备案,那么购房合同就不能修改了,购房合同人不可以修改,但是房产证可以添加名字。如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二、期房如何转让
期房转让流程具体如下:
1、转让方与受让方须签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载明转让的预售契约编号、转让原因、转让金额、转让面积、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须承担的义务等内容。其中,转让金额与原预售契约价款相一致。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签字盖章;
2、让双方持预售契约、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销售登记的交易管理部门申办预售转让登记。经审核转让合同并符合规定的,经办人填写《预售商品房转让审批表》,报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查;
3、当地房屋主管部门对批准转让的,通知转让双方缴纳印花税。其中两份印花税的正本由转让方与受让人各执一份,副本由开发企业、交易管理部门各执一份。转让方所持有的预售契约正本移交给受让人,待房屋正式交用后,凭此件办理过户手续。经办人将转让合同副本、转让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归入原登记留存的预售契约档案。对不准转让的,应通知转让人。
三、期房转让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若预售商品房未付清房款,在转让是应先征得开发商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三、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证受让人的利益,不会因为期房的过度投机损害自身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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