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遗产案件中,主张继承遗产的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证据有:第一,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第二,主张遗嘱继承的,需提供遗嘱;第三,主张遗赠的,需要提供遗赠抚养协议,该情形下还需要提供证明已经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履行了相应义务的证明材料。第四,主张法定继承的需提供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相应文件如户籍、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第五,财产清单。
一、继承房屋需要公证吗
继承房屋可以选择性进行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如果公民继承房产,有两种方法四种路径。
1、遗嘱继承或遗赠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又有三种路径:
(1)协商继承;
(2)公证继承;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二、房产遗嘱继承过户
当事人把相应的信息填上这些文件上,然后有相应部门的敲章即可。具体材料如下:
1、公证处提供的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由法定继承人的,其婚姻状况证明也需要提供)。
2、公证处提供的受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3、公证处提供的希望某疾控核心出具遗赠人死亡证明的通知;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4、受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只是验明真实性而用。
5、遗嘱,很多公证员只接受公证遗嘱,如未经公证的一般会拒绝做接受遗赠的公证。
6、公证处向遗赠人生前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公证员在全体受遗赠人在场的情况下,询问相关问题,填写公证材料,主要是记录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才能去公证员处做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材料可以稍后再补。
公证员收到受遗赠人提供的全部材料之后,会发给受遗赠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核实材料中的情况,核实无异议的,公证员就会帮你出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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