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没有关于亲生子女与父母关系解除的任何相关规定,父子关系无法断绝,因为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解除的,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双方之间的抚养和赡养义务仍然存在,任何相关的合同、承诺或声明都无法对抗法律规定;2.若是收养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若双方关系恶化而无法共同生活,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父亲坐过牢即受过刑事处罚,对于类似于征兵入伍这一类与政审有关的方面仍然会受影响。
一、亲生父子关系可以通过法律断绝吗?
亲生父子关系不可以通过法律断绝,目前我国没有关于断绝父子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即使双方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也是无效de,不能因为签署了该协议而免除抚养义务或者赡养义务。但是如果未满十八岁的孩子被他人合法收养,那孩子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除了。
二、如何办理合法父子关系断绝
法律上没有断绝亲子关系这一说。
亲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的事实关系,这种血缘关系自出生存在,到死亡终结,无法通过协议或者公证等方式解除。
即使双方商定签署一个协议,断绝亲子关系,而协议内容也会因为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因此我们在影视剧中常见到的以口头形式,或者以书面、登报等形式,断绝亲子关系,诸如此类,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提出断绝亲子关系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父母子女之间可以断绝亲子关系;
相反,法律规定了父母子女之间具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这些义务是不能以已经断绝亲子关系为由逃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五)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功法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组织骨干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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