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查询法律快车官网得知条件及流程如下:
1、临时党支部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成立:开展抗灾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临时组建的机构;开展巡察、专案组等专项工作临时组建的机构;举办为期1个月以上的集中学习培训班;新组建的暂时不具备选举条件的机构;企业、农村、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和其它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可以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2、若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成立不起来正式党支部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3、临时机构、新组建机构或基层单位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成立临时党支部的申请。上级党组织开会讨论研究给予批复,并在批复中直接指定书记、副书记、委员会委员。临时党支部接到批复后,可以由书记召集党员大会,宣读批复或者决定内容,安排重温入党誓词等环节,并开始履行支委会、书记副书记、委员职责,包括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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