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
1、一些地区和政策要求个人在每月申报个税时,根据当月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应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并在申报个税时从应纳税额中扣除。例如,如果一个人1月份收入1万元,适用税率为20%,如果按月扣除的标准为3000元,则该人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为7000元(10000-3000),应纳税额为1400元(7000*20%)。
2、另一些地区和政策则要求个人在年度末申报个税时,根据全年的收入和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应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并在次年申报个税时从应纳税额中扣除。例如,如果一个人全年收入12万元,适用税率为20%,如果按年扣除的标准为2万元,则该人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12-2),应纳税额为2万元(10*20%)。
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specialadditionaldeductionsinpersonalincometax),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务院2018年12月22日发布的个税改革配套措施,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六个方面专项费用按规定额度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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