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第一次正常缴费以后,下个月15日生效,就可以使用了。如果以前缴,中断不超过3个月,同样是缴费后下个月15日生效。如果中断超过了3个月,那得有6个月的等待期,6个月后才能生效使用。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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