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律临网查询显示:当收到法院的举证通知后,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上会明确给出举证期间,这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规定的举证期间内,双方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案件相关证据以证明本人的主张。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一般法院不会采纳。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等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因此,在收到法院的举证通知后,应当仔细阅读通知内容,并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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