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地惠生活相关资料显示:评审费缴纳增值税的方法如下:如果评审费是对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付,可以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参考财税[2016]36号规定,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因此,贵司支付专家的评审费,每次不超过500元,可以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评审费是指招标人为评审招标文件而支付的费用,以补偿评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成本。评审费是专家咨询费的一种,属于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会议期间支出的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属于此范围(不列入会议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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