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天津银行前身为城市信用社。1996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65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为“天津城市合作银行”,成为首批获准组建的5家城市合作银行之一。1998年8月,按照国务院要求,更名为“天津市商业银行”。2006年,引入澳新银行作为境外战略合作伙伴。2007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天津银行”,并获准跨区域经营,先后在北京、唐山、上海、济南、成都、石家庄设立一级分行,从地方银行变身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
根据以上信息可知,天津银行是合法正规的银行,是受中国银监会监管的,且执行各项严格的业务标准和规范。这意味着银行必须符合银监会规定的各项业务标准,包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风险管控等方面。因此存款是安全的,同时我国也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凡是国内的银行,就算银行破产,单人50万以内的存款部分也会全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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