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根据《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
1、三限房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我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2、具有东莞户籍且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或不具有东莞户籍但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3、与三限房销售区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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