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外国结婚登记,在国内有效。
只要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不违反婚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中国一般是有效的,不需要在中国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或认证手续。但是如果想在中国使用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应该在婚姻缔结地办理公证和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需要注意的是,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国外婚姻登记证,需要通过相关认证程序。
结婚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综上所述,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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