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纯水机加盟服务中心协议书
加盟服务中心协议书
甲方: 合同编号:PJ—
乙方: 签约地点: 甲方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加盟经营“浦净”系列产品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加盟定义
甲方指定乙方为“浦净”系列产品在 省 市(县、区)的加盟服务中心,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上述地区“浦净”系列产品的商务、技术服务、教育培训、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项工作。
二、 加盟条件
1. 乙方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2. 经营场地:乙方经营场地,需在上述地区符合工商注册要求的楼宇内,并且交通便利,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应包括不低于30平方米的门面,以及检测区、培训区、仓储区等独立功能区域。
3. 乙方经营场地的装璜标准、风格,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CI执行。
4. 乙方须保证拥有符合甲方规定的办公、售后服务人员。
5.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的为甲方在上述地区的特约经销商、经销商、消费者提供产品知识培训、业务发展指导及产品的售后服务。
6. 乙方在合作期间,未经甲方授权不得经营非甲方产品。
7.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壹万元人民币的加盟保证金。
8. 乙方应至少购买50台家用纯水机和四千元的零配件做周转库存。
三 加盟支持
1、 甲方提供“浦净”品牌系列产品及相关的认证文件。
2、 甲方免费为乙方培训相关业务、传授服务知识。
3、 甲方免费提供加盟指定服务中心的业务、售后服务流程及内部操作流程。
4、 在乙方营业期间,甲方将不定期派员辅导。
5、 甲方保证乙方销售的产品与总公司保持更新上的一致性。
6、 对于乙方购买的周转库存纯水机,甲方按零售价的四折供货,额度100台,乙方可分次进货,但首次进货不低于50台。
7、 甲方按照特约经销商价格的8折向乙方供应零配件。
8、 甲方为乙方提供所在乙方实际销售额3%的加盟运作费用,加盟运作费用的结算,按照乙方实际销售金额为准,25日前结算上月加盟运作费用。
9、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可以等价调换其它型号的家用纯水机设备作为备用库存。
四、 考核标准
加盟服务中心在半年之内,销售达不到50万,不能完成其相关职能和有严重违规行为者,公司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