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部负责处理天主教的各种日常事务,各部由部长负责,下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现有信理部、万民福音部、东方教会部、礼仪与圣事部、圣职部、修会部、主教部、册封圣人部、天主教教育部等9个圣部。理事会负责处理一些专门事务,包括平信徒理事会、正义和平理事会、家庭理事会、跨宗教对话理事会、新福音推广理事会等12个理事会。各理事会由主席负责,一般由枢机主教担任,任期5年,下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