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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完辞职后是否还算应届生?
2023-10-05 19:10:12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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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一年内,交了社保辞职还算应届生吗?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都是应届生。所以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还算应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应届生社保不小心转进公司再转出来还能保留应届生的身份吗?

社保转出办理流程为首先由职工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然后如果是回户籍地就业的,由户籍地的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如果是跨省就业的,由新参保地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保险续接手续。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

交过失业保险还能交社保吗

能。失业保险为社会保险中的一种,缴纳失业保险并不影响其余社保的缴纳。《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十年前交过一个月的社保还有用吗

你可以继续缴纳,在原社保卡上继续缴纳。不过原社保卡必须是同一个城市办的。社保缴纳的方式在前10年是累积缴纳的,中间允许有间隔,后5年必须连续缴纳,不可中断,一旦中断,将重新计算时间(指的是后5年),按照这个方式缴纳15年后,在你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领取所缴纳地区的养老金。所以你不用销户,如果要销户也可以,去原来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如果该企业倒闭,则到工商部门开具该企业倒闭证明,就可以办理销户。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辞职需缴纳违约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只要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涉及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协议以及竞业限制的,不用缴纳违约金。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该内容由 彭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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