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如下:
1、承包人及发包人主体不适格的无效;
2、建设工程应当招标而未招标或招标不具法律效力的无效;
3、建设工程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订立的无效。
一、一是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组织的后果
1、发包人以设备租赁的方式将建设工程分包给无建筑资质的承包人,并签订设备租赁合同。不具备建筑资质承包人不能承建相应的建设工程,发包人将其承建的工程分包给无建筑企业相应施工资质的个人,该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实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
2、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针对发包人依据该无效的合同而取得的违法所得是否收缴,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当事人违法情节,同时以平衡当事人利益,避免激化矛盾为目的,作出决定。
二、公司可以委托个人承包工程吗
承包人从事建筑工程必须具有主体资格,即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具有从事建筑行业的资质方可作为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承包方当事人,个人明显不得成为承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三、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的合同有效吗?
招标人是'招标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的别称。指企业经济法人而非自然人。在我国,规定招标活动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招标是否有效,与招标人与发包人是否一致没有必然关系,一般招标及其合同效力按照以下情况来判断:第一,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合同的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否则就冒犯了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限定,就是无效条款或无效合同。如果招标人与发包人不一致,分析发生不一致情况的原由,一般只需要招标人及项目符合招投标法所要求的条件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七百九十二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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