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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欠债,女儿是否有义务偿还?
2023-10-04 16:57:23 责编:小OO
文档

母亲债务子女无偿还义务,除非子女继承财产。欠款人死亡,配偶或继承人需承担债务,但限于遗产实际价值。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不论是否离婚。债权人可向任一方追偿,财产不足时另一方负责清偿。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母亲所欠的债务子女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这种亲情关系和很多法律原则不能相互混淆,成年的子女所欠债务在法律上父母没有偿还的义务,至于父母所欠的债务,道理也是相同的。子女有义务帮助父母亲偿还债务的情况,除非是子女有继承父母亲的财产,用继承的这部分财产先偿还父母亲属间债务是合理的。

欠款人死亡债务该怎么办?

1、欠款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

欠款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欠款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2、欠款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

死亡的欠款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欠款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

#8203;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知识,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般情况下,子女没有义务偿还母亲所欠的债务。但在以下情况下,子女可能需要承担还款义务:1、成年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父母欠下的债务可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2、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3、父母死亡,子女未继承财产,则子女无还款义务。债务人死亡时,配偶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而遗产继承人通常需要对欠款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限于遗产实际价值。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得出的结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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