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户口迁走了,在原户籍所在地是可以查到户籍信息的。因为户口迁走后,原户口所在地会永远的保留原来的户口档案。并且原派出所户籍专用电脑上会保留原来的的户口资料,甚至还有迁走时间,迁往何处,迁走原因等一些东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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