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当事人谁做甲方和乙方,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法院是没有强制要求的。
合同中的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
在合同过程中,甲方主要是监督乙方是否完全按照要求提供自身需求的满足。在合同执行结束后,甲方一般需要付出资金或者其他,以获得自身需求所需要的东西。这也是其法律上的区别。合同的当事人谁做甲方和乙方,应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是没有强制要求的,也不存在甲方、乙方双方谁的地位更高的问题,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订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
乙方一般是指完成目标,在合同中主要是提出如何保证实现,并根据完成情况获取收益的一方。但是,在要约与承诺中,是无法确认甲乙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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